我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4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对照自查,现就我局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自查如下:
(一)没有对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对民营企业有不平等条款,没有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
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没有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没有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四)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没有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没有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六)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无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没有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阎、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八)没有设置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
收费等事项;
(九)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没有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我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4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对照自查,现就我局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自查如下:
(一)没有对供应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对民营企业有不平等条款,没有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
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没有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没有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四)没有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没有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没有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六)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无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没有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阎、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八)没有设置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
收费等事项;
(九)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没有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