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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召开移交我市管理的南铁离休干部管理单位调研会

来源: 未知  |   发布日期: 2011-03-29 00:05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1号)的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移交人员所需经费由接收地人民政府负担”。 3月24日上午,柳州市委老干部局再次组织召开移交我市管理的南铁离休干部管理单位调研会,参加调研会的有柳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路中心医院等十一个单位。会议就南铁移交我市管理现健在的51名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管理情况、单位性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离休干部目前及今后各项费用开支渠道情况进行了解,组织学习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2]77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落实厅级离休干部和一至六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柳政发[2008]48号)文件。此次会议得到局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老干部局局长贺莹、副局长李桂能,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刘玉红亲临会议并发表讲话。

图为市委老干部局保健科科长周建宁在会上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政策讲解和答疑释惑。                                           (周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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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召开移交我市管理的南铁离休干部管理单位调研会
来源: 未知  |   发布日期: 2011-03-29 00:05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铁路局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1号)的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移交人员所需经费由接收地人民政府负担”。 3月24日上午,柳州市委老干部局再次组织召开移交我市管理的南铁离休干部管理单位调研会,参加调研会的有柳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路中心医院等十一个单位。会议就南铁移交我市管理现健在的51名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的管理情况、单位性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离休干部目前及今后各项费用开支渠道情况进行了解,组织学习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2]77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落实厅级离休干部和一至六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柳政发[2008]48号)文件。此次会议得到局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老干部局局长贺莹、副局长李桂能,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刘玉红亲临会议并发表讲话。

图为市委老干部局保健科科长周建宁在会上组织与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政策讲解和答疑释惑。                                           (周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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